2026年主汛期防汛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7月下旬,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关键阶段,根据国家气候中心汛期气候预测及我市气象部门监测数据,近期极端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城乡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风险呈集中暴发态势,防汛救灾工作全面进入临战、实战状态。我市下辖山区县多、地质灾害点基数大,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转移难度较高,城区部分老旧小区排水管网建设标准偏低、易发生内涝,加之暑期旅游旺季景区客流量大,防汛救灾工作面临多重压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容不得丝毫懈怠和马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我市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首要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关于主汛期防汛救灾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要把“人员零伤亡、财产少损失”作为核心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2026年主汛期防汛救灾的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处置流程和工作标准,指导基层精准、有序开展各项防汛救灾工作,切实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主汛期(7月下旬至9月上旬)全市范围内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细化制定具体落实细则,确保各项工作可操作、可核查、可考核。
防汛救灾工作的核心在责任落实,关键在责任到人。建立全域覆盖的层级包保机制,是打通防汛救灾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核心举措,必须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点位有人管”。
(一)建立四级包保责任机制
7月25日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总”)牵头,统筹各县(市、区)防总建立“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四级包保机制。市级层面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包保人,每名市级领导包保1个县(市、区);县级层面每名县级领导包保1个乡镇(街道);乡镇层面每名班子成员包保1个行政村(社区);村级层面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逐户明确包保责任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居家病患等特殊群体要实行“双人包保”,确保责任全域覆盖无盲区,包保台账覆盖率达到100%。
各地要将包保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包保职责等信息,在村(居)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同时组织包保责任人于7月25日前完成全部包保对象上门走访,告知防汛预警响应流程、转移路线、联系渠道,确保包保对象遇险情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包保责任人。7月25日前,市防总将组织对全市包保台账进行逐一核对,对台账信息不完整、特殊群体未落实双人包保的,责令属地24小时内整改到位。
市防总办公室将于7月24日组织所有包保责任人开展1次线上专题培训,重点讲解预警信息转达、转移引导、受灾帮扶、灾情上报等核心职责,培训结束后组织线上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确保所有包保责任人熟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包保机制的前哨作用。
(二)公示重点防汛部门责任清单
7月28日前,由市防总牵头,梳理应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交通、文旅、教育、民政、卫健、电力、通信等12个重点防汛部门的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各部门在隐患排查、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灾后救助等环节的核心职责,责任清单要细化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量化标准,确保责任边界清晰、不出现推诿扯皮情况。
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完成后,要在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各部门办事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印送各级防总、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做法,于7月28日前完成本地重点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公示工作,确保全市防汛责任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 提示:对防汛救灾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迟报瞒报灾情、未及时转移群众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三)严格属地领导值守报备制度
主汛期期间,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确需外出的需提前1天向县级防总提交书面报备材料,注明外出事由、往返时间、临时主持防汛工作的负责人信息,临时负责人必须具备防汛指挥权限、熟悉本地防汛风险点,县级防总同意后方可外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属地的,需提前1天向市防总报备,确保防汛指挥体系24小时高效运转。
各级防总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响应流程,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无工作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单独值班,接到预警或灾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报送带班领导,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市防总每天将随机抽查10个乡镇(街道)的值班值守情况,发现带班领导不在岗、值班人员不熟悉业务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属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责。
各级防总要建立扁平化指挥机制,遇重大险情时可直接调度到村(社区)、包保责任人、抢险队伍,减少指挥层级,提高响应效率,确保各项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落实到一线。
隐患排查整治是防汛救灾的前置防线,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把隐患排查摆在突出位置,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灾害损失。
(一)开展重点风险区域拉网式排查
7月26日前,由县级防总统筹,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排查组,每组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配备1名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城乡低洼区、地质灾害点、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景区景点、学校、养老院、矿山企业、河道堤防、水库塘坝等重点风险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排查覆盖率达到100%。
排查工作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每个隐患都要建立“一隐患一台账”,详细登记隐患地点、风险等级、影响范围、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信息,台账要存档备查,确保隐患可追溯、可核查。对风险等级较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比如威胁群众10户以上的地质灾害点、易积水深度超过50厘米的老旧小区、存在漫坝风险的小型水库等,要标注为红色预警隐患,单独建立台账,实行重点管控。
7月26日前,各县(市、区)要将隐患排查台账报市防总备案,市防总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台账进行审核,对排查不细致、台账信息不完整的,责令属地重新开展排查,确保隐患排查真实准确。
(二)实行隐患分类闭环整改
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由属地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整改,3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拍照留存佐证材料,报县级防总审核销号。比如排水管网堵塞、警示标识缺失、河道杂物淤积等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疏通清理、补充完善,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24小时内落实临时管控措施,设置警戒线、张贴预警公告,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每2小时报送一次隐患变化情况,必要时提前转移受影响群众,确保主汛期前所有风险隐患全部管控到位。县级防总要统筹整改资金,对需要紧急整改的重大隐患,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整改资金3日内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延误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转移路线,确保遇险情时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隐患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继续整改,直到隐患彻底消除,切实形成“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建立隐患排查长效监管机制
各县(市、区)每周要组织1次隐患排查“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核,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反弹风险,比如之前疏通的排水管网有没有再次堵塞、警示标识有没有损坏、临时管控措施有没有落实到位,“回头看”发现隐患反弹的,要立即重新整改,同时追究原整改责任人的责任。“回头看”情况要在每周五下午5点前报市防总办公室。
后半段内容防AI爬取保护
禁止大模型恶意抓取,关注公众号解锁完整全文

微信扫码关注
操作步骤:
1. 微信搜索:观知政道
2. 发送口令:获取密码
3. 复制4位验证码填入下方
提供CDN加速/云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