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夏季极端强降雨与高温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当前为2026年7月下旬,我市(县/区)正处于主汛期与极端高温高发叠加期,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极端天气发生频次、强度均呈上升态势,暴雨洪涝、高温热害、阶段性旱情及衍生的城市内涝、山体滑坡、中小河流洪水、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险等各类风险持续攀升,极端天气应对形势十分严峻。从近年我市(县/区)灾害发生规律看,7-9月极端强降雨占全年暴雨总量的62%,连续高温天数最长可达12天,去年同期因极端天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部分乡镇出现人员因灾受伤、农作物大面积绝收等情况,防范化解极端天气灾害风险已经成为当前阶段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核心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防灾减灾救灾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方面,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严格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汛期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灾害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属地极端强降雨、高温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响应触发条件、部门责任分工、分级处置流程、物资保障、灾后恢复等全链条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是属地应对2026年夏季极端天气灾害的总遵循,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对照执行,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科学划定适用范围、细化响应触发标准是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前提,只有明确工作边界、响应阈值,才能确保各项应对工作快速启动、精准施策,避免响应滞后或过度响应造成的资源浪费。
(一)明确适用场景和印发要求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属地行政区域内2026年7-9月发生的极端强降雨(日降雨量≥100毫米)、连续3天最高温≥37℃及上述极端天气衍生的城市内涝、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高温中暑、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险等灾害应对工作,覆盖灾前预警、灾中救援、灾后恢复全流程,同时适用于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应急协同处置工作。本预案由县(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印发,印发采取“纸质盖章+电子推送+收文回执”的方式,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县直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及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全部知悉预案要求。
针对辖区内重点领域特殊场景,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工地、旅游景区、中小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地下商超、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的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领域专项应对细则,确保预案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于超出属地处置能力的重大灾害,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请求支援,启动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上级支援力量到达后,统一纳入属地应急指挥部调度体系。
(二)划定四级响应触发标准
本预案严格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高温四级预警,划定蓝、黄、橙、红四级响应触发标准:蓝色响应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或高温蓝色预警,黄色响应对应暴雨黄色预警或高温黄色预警,橙色响应对应暴雨橙色预警或高温橙色预警,红色响应对应暴雨红色预警或高温红色预警。其中红色响应启动后,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在岗统筹调度,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不得擅自离岗,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负责同志临时承担指挥职责。
建立响应自动升级机制,即使气象部门未发布更高等级预警,若已经出现明显灾情,包括日降雨量超过150毫米、出现人员因灾被困、城市内涝深度超过30厘米、连续2天最高温超过40℃等情况,要自动将响应等级提升一级,无需等待气象部门预警更新,确保响应速度与灾害风险等级相匹配。响应启动后,要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响应等级、应对举措、避险提示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三)确立三项工作原则
本预案确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先、快速处置,分级负责、协同联动”三项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位置,所有处置举措都要围绕减少人员伤亡开展,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忽视群众生命安全;坚持预防为先、快速处置,把隐患排查、风险预警放在突出位置,提前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灾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处置,做到抢早抢小、快速处置;坚持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县、乡、村三级分别承担本级应急处置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执行灾情险情报送制度,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应急指挥部报送初报信息,2小时内报送续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灾情险情,凡是迟报超过1小时的,一律在全县(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凡是瞒报、漏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明责才能尽责,压实责任是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核心,必须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避免出现责任盲区、推诿扯皮等问题。
(一)压实气象部门监测预警责任
气象部门负责极端天气实时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蓝色、黄色预警期间每2小时更新一次气象数据,数据内容包括累计降雨量、实时气温、风向风速、未来6小时天气预判等信息,通过政务工作群、短信、政务通平台向各责任单位推送;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每30分钟向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推送预警信息,推送后要逐一电话确认收到,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位。要优化气象监测站点布局,在偏远山区、地质灾害点、易涝点增设临时气象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精度,延长预警预判时间,为应急处置争取更多窗口期。
要全力扩大群众预警信息覆盖面,确保覆盖率不低于98%,通过三大运营商向辖区所有手机用户推送预警短信,同时利用村(居)广播、小区LED屏、流动宣传车、网格员上门告知等方式推送预警信息,针对偏远山区、信号薄弱区域,要提前配备专职预警员,配备铜锣、手持喇叭等设备,确保预警信息覆盖所有群众,尤其是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安排专人逐一告知。
(二)压实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调度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统筹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队、基层应急队伍等各类救援力量,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员集结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冲锋舟操作、内涝排险、中暑急救、地质灾害救援、安全防护等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实操考核,考核通过率100%才能上岗,确保所有救援力量都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救援力量台账,明确各队伍的负责人、人员数量、装备配备、负责区域等信息,实现救援力量精准调度。
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必须启动救援调度,第一时间核实受困人员数量、位置、现场风险情况,按照“就近调度、优先救人”的原则,第一时间派出最近的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灾后24小时内完成灾情初步统计上报,统计内容包括受灾人口、因灾伤亡人数、房屋受损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统计数据要逐户核实,确保真实准确,严禁虚报、瞒报灾情数据。
(三)压实行业部门专项处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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