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临近,全市近120万名师生即将集中返校,人员流动规模大、校园活动密度高,校舍、消防、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风险进入易发多发期。近期全国多地先后通报校园消防火灾、校舍坍塌涉险、学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校园安全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我市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容不得丝毫麻痹松懈,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校园安全管理的文件规定以及我省“平安校园”建设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把校园安全摆在开学工作首要位置,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做到“隐患不排除不返校、风险不化解不开学”。
为确保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本方案明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范围、部门责任、实施步骤、督查要求,构建“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全闭环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所有隐患开学前动态清零,保障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切实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本次排查整治坚持“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原则,2026年8月1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属地公安、市监、应急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排查,重点覆盖校舍建筑、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校车运营、校园安防、周边治安6大类领域,做到不漏一校、不留盲区。对偏远乡村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要适当增派排查力量,优先安排排查,坚决防止因重视不足、力量不够出现排查空白。
各领域排查要突出针对性,校舍建筑重点排查墙体开裂、地基沉降、屋面漏雨、改扩建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消防设施重点排查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消防管网是否通水等;食品卫生重点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食材溯源台账、餐具消毒记录、冷藏冷冻设施运行情况等;校车运营重点排查车辆年检情况、驾驶员资质、GPS定位装置运行、逃生锤灭火器配备等;校园安防重点排查一键报警装置是否联网、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防冲撞设施是否完好、校园监控覆盖率是否达标等;周边治安重点排查校园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网吧、歌舞厅、无证流动摊贩、非法营运车辆等问题。
(一)统一制定排查标准清单
2026年8月12日前,市教育局联合应急、消防、公安、市监、住建等部门制定统一排查清单,明确28项具体排查指标,每项指标对应明确检查标准、判定依据、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可操作、问题可溯源、责任可追溯。清单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基层学校和各部门意见,对老旧校舍、农村学校等特殊场景要单独设置差异化排查指标,避免“一刀切”不符合基层实际。
2026年8月11日前,市教育局要组织各区县排查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对28项排查指标逐项解读,明确排查方式、记录要求、问题上报流程,确保所有排查人员熟练掌握排查标准,防止出现“不会查、查不准”的问题。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排查工作,从源头保障排查质量。
(二)实行三级联动排查模式
本次排查实行“校自查+部门联查+区县交叉互查”三级排查模式,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单位首轮排查。校自查由学校校长牵头,组织后勤、安保、德育等岗位人员对校内所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部门联查由各区县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分片包校开展排查;区县交叉互查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各区县业务骨干组成互查组,对其他区县的学校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区县学校总数的20%,防止本地排查“放水”、隐瞒隐患。
首轮排查结束后,要第一时间建立隐患台账,实行“一校一档”登记造册,每个学校的隐患台账要明确隐患位置、隐患类型、风险等级、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全部录入全市校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动态跟踪、全程可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和属地政府,同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排查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核心在于明确责任边界、压实各方职责,避免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责任真空,为此我市进一步细化各层级、各部门责任分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一个隐患都有专人跟进。
(一)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2026年8月8日前,市教育局牵头制定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负统筹牵头责任,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通报、台账汇总;公安部门负责校车安全、校园周边治安、安防设施达标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市监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等)安全排查,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自然灾害(防汛、防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住建部门负责校舍建筑安全鉴定,指导校舍隐患整改工作。
各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2026年8月8日前成立市级联合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坚决避免多头检查、重复要求学校报送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共同推进整改,不得互相推诿。
(二)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县政府对辖区排查整治工作负属地总责,2026年8月9日前明确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属地第一责任人,统筹辖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站等基层力量配合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每个街镇至少组建2个基层排查工作组,优先保障偏远乡村学校、薄弱民办学校的排查力量,确保所有学校都能按时完成排查。
各区县要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为基层排查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检测设备,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排查发现的需要政府统筹解决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协调资源、落实整改资金,不得将整改责任全部推给学校,对资金困难的农村学校、普惠性幼儿园,要由区县财政统筹承担整改费用,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各学校校长为校内安全第一责任人,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本校自查工作,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排查,覆盖所有教室、宿舍、实验室、食堂、操场、配电室等区域,重点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存放、宿舍违规电器使用、燃气设施泄漏等容易忽略的隐患,自查报告要由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属地教育局,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隐患问题。
各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自查奖惩机制,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排查不认真、漏报隐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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