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盛夏,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2026年夏季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高温日数偏多,多地已出现持续性、高强度高温天气过程,中央气象台连续发布高温预警。极端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也对城市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系统安全运行,以及建筑、交通、环卫等重点行业生产秩序带来严峻挑战。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患有心脑血管等基础性疾病的重点群体,面临的中暑及健康风险显著增大,防暑降温工作形势紧迫、责任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做好高温干旱防范应对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高温热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为科学、精准、高效应对2026年第三季度(特别是7、8、9月)可能出现的持续性高温热浪天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应急保障,确保防暑降温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切实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精准发布预警信息
气象预警是应对高温天气的第一道防线。市(县)气象局要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监测预报力量,加密会商频次。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必须每日至少两次滚动发布未来72小时精细化高温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对极端高温、持续高温过程的研判。当预测本行政区域内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5℃、37℃、40℃以上时,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标准和时限,分别提前6小时发布高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高温影响时段、范围、强度及防御指南。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必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市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要统筹协调各类媒体资源,市通信管理局要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高温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预警发布后,要通过应急广播系统、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即时插播、政务新媒体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等渠道,在30分钟内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广大公众。此项工作的量化目标是:确保高温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100%。责任主体为市(县)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预警信息的最终落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温预警信号是指导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采取防御措施的直接依据,必须确保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和传播的有效性。
(二)启动分级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后,关键在于快速、精准的应急响应。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作为本地区应对高温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如本地另有规定,则以指定应急指挥机构为准),负责高温应急响应的统一启动、指挥和协调。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信号后,须立即启动应急会商机制。
具体操作路径为:在高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1小时内,由市防指副指挥长或授权负责人召集气象、卫健、应急、住建、交通、电力、水务等主要成员单位进行在线或现场会商,综合分析高温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风险。根据会商结果,依据本级《高温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宣布启动相应级别(Ⅳ级、Ⅲ级、Ⅱ级或Ⅰ级)的高温灾害应急响应,并通过应急指挥平台、政务办公系统等渠道,正式向各成员单位、下级防指及社会面发布响应启动指令,明确响应行动要求和重点任务。此项工作的刚性目标是:应急响应启动及时率达到100%,杜绝因研判迟缓、决策滞后导致应对被动。责任主体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指定的应急指挥机构)。
(三)落实行业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指令的生命力在于行业的快速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领域高温应对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建立高效的指令传达和执行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接到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必须立即行动。
操作路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须在2小时之内,通过行业监管系统、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将响应级别对应的具体管控要求,精准下达至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工地、生产经营单位等。指令内容必须具体化,例如:建筑施工项目在何种预警级别下必须停止露天作业、调整作息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如何调整客运班次、保障车辆安全;环卫作业如何实施错时保洁等。所有下达的指令文件或记录,必须在24小时内报市防指办公室备案。市防指办公室将进行抽查核对,确保政令畅通。此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指令传达执行率达到100%,确保响应措施在基层一线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责任主体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严管户外作业安全
户外作业人员是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必须实施最严格的劳动保护。各行业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及养护领域;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安装等领域;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物流行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户外作业。各相关部门须在7月10日前,完成对本行业所有户外用工单位的政策宣贯和专项部署。
具体管控措施必须量化、可核查:一是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日所有户外露天作业。二是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的时段(一般为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三是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加班。同时,所有户外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量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如含盐清凉饮料)和必需的药品(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并设立通风良好的休息场所。工作目标是:通过严格监管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力争实现本季度户外作业人员中暑事件数量同比去年减少20%以上。责任主体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 提示: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地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物替代。
(二)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
持续高温将导致用水、用电、用气负荷急剧攀升,是对城市运行承载能力的极限考验。水务、电力、燃气等生命线运营单位必须提前谋划,做足准备。市水务集团、国网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7月31日前,必须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主要供水管网、供电线路(特别是重载线路和重要用户线路)、燃气管网及关键设备设施的一轮全覆盖预防性巡检和维护保养,建立隐患台账并动态清零。
应急抢修能力是关键保障。各运营单位要组建不少于3支、每支不少于10人的24小时应急抢修队伍,备足抢修物资、车辆和装备,并实行网格化布点,确保快速响应。电力部门要加强负荷预测,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在迎峰度夏期间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党政机关等重要用户用电。当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科学、规范实施负荷管控,坚决杜绝随意拉闸限电影响民生和重要用户。工作目标是:确保高温期间城市生命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居民供水、供电、供气故障发生后,抢修人员平均到场时间不超过45分钟,故障修复平均时间较平时缩短20%。责任主体为各水务、供电、燃气运营企业,市发改委(能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公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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