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当前正值高温汛期、生产经营旺季叠加期,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一方面高温高湿、强对流、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容易引发危化品泄漏爆炸、电气线路过载起火、矿山透水淹井、建筑施工坍塌等事故;另一方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入订单兑现高峰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时加班、疲劳作业等问题抬头,安全生产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从全国范围来看,近期多个省份先后发生矿山、危化、交通运输领域较大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呈反弹趋势,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隐患排查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不严密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重点领域涉险事故、一般事故同比上升11.7%,其中经营性自建房隐患、餐饮燃气泄漏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隐患存量较大,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旦管控失当极有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开展本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反弹势头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必然要求。
本次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根据上级关于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精神,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防范事故的核心抓手,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本方案明确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覆盖范围、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旨在指导各属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通过本次整治,力争实现“三个100%”目标:重点领域隐患排查覆盖率100%,发现隐患整改闭环率10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覆盖率100%,确保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涉险事故。
本次整治覆盖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聚焦矿山、危化、交通运输、消防、住建、餐饮燃气、涉农作业、文旅经营8个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排查、整改、督办、验收、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排查清单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依据,必须坚持“行业牵头、分类制定、标准统一、务实管用”的原则,确保排查人员看得懂、会操作,企业对照清单能自查、能整改,避免出现标准不一、排查走形式的问题。
(一)市级层面牵头制定5个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清单
6月1日前由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分别制定矿山、危化、交通运输、消防、住建5个重点领域排查清单,每个领域明确不少于15项具体排查点位。其中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矿山、危化领域清单,矿山领域重点排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超层越界开采、井下通风系统运行、爆破作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8项点位;危化领域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管控、动火作业管理、储罐区防泄漏措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应急器材配备等17项点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清单,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超限超载、驾驶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客运场站“三品”检查等16项点位。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制定消防领域清单,重点排查九小场所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完好率、疏散指示标识设置、用火用电管理等16项点位。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住建领域清单,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检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15项点位。
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在5月28日前完成清单初稿,广泛征求县市区对应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排查点位的检查标准、判定依据、对应的处罚条款逐一明确,确保清单可操作、可落地。6月1日前正式印发各领域排查清单,同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市安委办要对清单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排查点位重复、标准冲突等问题。
6月2日前,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各县市区对应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清单解读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重点讲解每个排查点位的检查方法、判定标准、整改要求,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会查、企业会改,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精准性。
(二)县级层面牵头拓展3个民生领域排查范围
6月3日前由各县(市、区)属地街镇牵头,将餐饮燃气、涉农作业、文旅经营3个民生领域纳入排查范围,实现重点领域排查全覆盖。其中餐饮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燃气胶管老化、减压阀不合格、违规使用“黑气”等11项点位;涉农作业领域重点排查农忙时节农机违规载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渔业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等10项点位;文旅经营领域重点排查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游客疏散预案、民宿消防设施配备等10项点位。
各街镇要在6月2日前完成本辖区三类民生领域市场主体的底数摸排,建立经营主体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个经营主体,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餐饮门店、家庭农场、乡村民宿等薄弱区域进行全面摸排,彻底摸清底数。6月3日前将细化后的民生领域排查清单上报县(市、区)安委办备案,各县(市、区)安委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安委办。
各县(市、区)要组织街镇网格员、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民生领域排查业务培训,重点讲解燃气安全、农机安全、游乐设施安全的基本检查要点,发放简易检查手册,让基层排查人员能够快速识别常见隐患,提高排查效率,避免出现不会查、查不出问题的情况。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从6月1日启动至6月3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闭环销号三个阶段,各阶段压茬推进、有机衔接,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10日)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本行业领域排查清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一线班组负责人开展拉网式自查,对生产经营全流程、各岗位、各设备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不得漏项、不得隐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一患一档”台账,内容包括隐患位置、隐患类型、风险等级、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确保每个隐患都可追溯、可核查。本阶段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覆盖率、台账建立率均要达到100%。
生产经营单位要在6月8日前完成全部自查工作,6月10日前将自查台账上报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同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邀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参与自查,提高隐患排查的专业性。
各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对企业上报的自查台账进行逐一核查,对未按时上报自查台账、未完成自查的企业,直接纳入2026年度重点监管名录,后续季度检查频次提高至原来的2倍。对自查隐瞒隐患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由市、县两级安委会牵头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市级层面组建10个联合督导检查组,成员由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组成,每个检查组配备不少于2名行业专家,负责抽查1-2个县(市、区);县级层面每个县(市、区)组建不少于5个联合督导检查组,负责抽查辖区内街镇和重点企业。市县两级抽查比例均不低于辖区内重点企业总数的30%,对所有上报自查零隐患的企业实行必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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