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县/区)上下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随着集中性、节日性活动的圆满结束,双拥工作正面临从“节日高潮”向“平时深入”转变的关键节点。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节日化”“一阵风”现象,影响了双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制约了军政军民团结的持续巩固。为有效克服这些问题,推动双拥工作行稳致远,亟需构建起持久稳固、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主动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现结合我市(县/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系统规划2026年“八一”建军节后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目标方向、重点任务、运行机制、责任分工与考核评估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路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着力推动双拥工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军队建设日常,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长效,持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为强国兴军伟业凝聚磅礴的军民合力。
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首要任务是确立清晰、可衡量、可实现的总体目标,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必须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双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纵深推进。
(一)确立年度目标
到2026年底前,全市(县/区)双拥工作要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实现工作模式由“节日集中慰问”向“日常精准服务”转变。改变过去主要依靠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的模式,将工作重心下沉到平时,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根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保障。二是实现工作力量由“部门单打独斗”向“社会协同联动”转变。突破主要依靠退役军人事务等少数部门推动的局限,有效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各方资源,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格局。三是实现工作形态由“活动开展型”向“机制保障型”转变。从依赖阶段性活动转向依靠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保障,通过健全政策体系、固化工作制度、优化运行流程,确保双拥工作不因领导注意力的转移或节日节点的过去而减弱,实现持续稳定运行。
(二)量化具体指标
为确保目标可考核、可评估,必须设定具体量化的年度指标。到2026年12月31日前,要确保实现以下硬性指标: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的常态化走访联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不漏一人、关怀到位。军地互办实事清单的年度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切实解决一批军地双方关注的实际问题。全市(县/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基层双拥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效。年内新增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示范点不少于20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些量化指标是检验工作成效的“硬杠杠”,各责任单位必须对标对表,全力完成。
(三)强化政治引领
双拥工作事关国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必须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引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双拥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双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公务员年度培训必修内容,由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一轮全覆盖培训。通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双拥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牢牢守住政治安全底线。
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关键在于将双拥工作的核心要求转化为一项项具体可抓的重点任务。必须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服务部队官兵、服务优抚对象,在关键领域持续用力,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夯实双拥工作的坚实基础。
(一)精准落实优抚政策
落实优抚政策是双拥工作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荣誉感。由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协同,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优抚政策。操作路径上,一是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在接到上级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文件后,立即启动本地测算程序,务必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并通过社保卡等渠道精准发放到人。二是聚焦“三后”问题破解。由人社局、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对当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随军家属,建立“一人一策”安置台账,通过定向招聘、双向选择、预留岗位等方式,确保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安置率达到100%。由教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在入园、入学、转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同样确保年度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三是拓展优待证应用场景。文旅局、交通局、卫健委等部门要在2026年11月底前,推动本地主要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公立医疗机构等全面落实对持证人的优待优惠,并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形成“优待目录清单”,实现从“生活补贴”到“社会尊崇”的延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并保障军人配偶、子女等随军家属在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本方案的相关措施是对上述法律精神的具体贯彻。
(二)深化军地互办实事
军地互办实事是双拥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有效载体。必须改变临时性、随机性的做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互办实事机制。由市(县/区)双拥办总牵头,建立“季度会商、双向清单”制度。具体操作路径为:每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由双拥办组织召开军地协调会,驻军部队、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上,军地双方分别提出需要对方支持解决的需求清单、问题清单以及可合作的项目清单。会议对清单事项进行集中审议,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形成《季度军地互办实事任务书》,经双方确认后印发。双拥办负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并在下次会商时通报完成情况。2026年,要确保每季度互办实事清单事项不少于5项,全年总体完成率不低于90%。例如,地方可为部队解决训练场地周边环境整治、官兵出行交通优化等实际问题;部队可在支援地方重大工程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创新国防教育形式
国防教育是筑牢全民精神长城的基础工程,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推动国防教育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从“单一说教”向“多元体验”转变。由宣传部、教育局、文旅局、人武部、驻军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共同负责。在制度化层面,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国防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每年至少安排4个学时。教育局要将国防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小学和初中每学年不少于5个课时,高中阶段纳入社会实践考核。在形式创新层面,一是打造“红色研学”精品路线。由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史志办等单位,在2026年10月31日前,深入挖掘本地红色遗址、革命纪念设施、国防教育基地、现代化军地共建成果等资源,规划设计并推出至少3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适合不同群体的“红色研学”精品路线,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常态化开展“军营开放日”活动。由双拥办协调驻军部队,制定年度开放计划,在确保军事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党政机关干部、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各界群众走进军营,观摩训练、体验生活、互动交流,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50场次,让民众近距离感受新时代军人的风采和国防建设的成就。
(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军民融合发展是兴国之举、强军之策,也是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拓展领域。由发改委(国防动员办公室)牵头,科工局、驻军部队保障部门、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协同推进。操作路径上,一是实施重点项目牵引。建立军地需求对接机制,每年年初共同策划筛选2-3个军民融合重点项目,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后勤保障社会化等领域。对入选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的推进机制,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二是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由科工局、工商联等单位负责,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民参军”“军转民”专场对接活动,邀请驻军部队需求部门、军工单位、本地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等参加,通过需求发布、技术路演、产品展示、合作洽谈等形式,促进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业协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民参军”企业在资质认证、市场准入、保密管理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
长效机制是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筋骨”和“血脉”。必须着力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常态运转。
(一)固化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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