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全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关键节点,第三季度是抢抓进度、奠定全年胜局的黄金时期。7月上旬,上级部门对我区(市/单位)上半年工作及第三季度重点任务部署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反馈了具体问题清单,这既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精准把脉,也是推动下一阶段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此次督查反馈的问题,涉及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等多个领域,暴露出我们在工作落实、政策执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意识,将督查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发展难题、回应群众关切的有效途径,更是锤炼过硬作风、锻造过硬队伍的现实需要。全区(市/单位)上下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为切实抓好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时限,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按期清零销号,并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区(市/单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抓好整改落实,首要在于对反馈问题全盘接收、照单全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准分解,确保每个问题都有明确的“归属”和“路径”。这是整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责任能够有效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选择性整改等错误倾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建立问题台账清单
由区(市/单位)督查室牵头,立即启动问题梳理工作。**于7月12日下午5时前**,必须完成对上级督查反馈的XX个具体问题的全面梳理、分类和登记。要逐项分析问题来源(如:现场检查指出、资料查阅发现、群众反映核实等)、具体表现形式(需详细描述,避免笼统)、涉及的具体领域和部门(初步判断)。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份要素齐全、内容详实的《2026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总台账》。台账需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包含序号、问题来源、问题简述、具体表现、涉及领域、初步责任单位、整改状态、销号时间等字段,实现动态化管理。
(二)明确牵头与责任单位
依据初步建立的《整改总台账》,由各分管领导**于7月15日前**,分别召集所分管领域涉及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责任分解会议。会议要对每个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厘清问题产生的根源、整改的关键环节和涉及的职责边界。在此基础上,逐一明确每个问题的“牵头整改单位”、“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牵头单位对整改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方案、督促落实;主要责任单位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协同单位根据职责提供支持。会议结果形成《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7月16日前**统一报区(市/单位)督查室汇总,并报主要领导审定。
(三)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
责任明确后,各牵头单位要立即进入状态,启动整改方案的初步谋划。**要求各牵头单位于7月18日前**,针对各自认领的问题,提交一份《问题整改初步思路报告》。该报告不应是简单的表态,而应包含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初步拟定的整改方向、预计需要协调的资源、可能遇到的难点及初步对策等核心内容。这份报告是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的基础,需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整改思路的可行性、针对性提出明确意见,确保后续制定的措施能够“对症下药”,避免“上下一般粗”或“隔靴搔痒”。
整改措施是解决问题的“手术刀”,其精准度、操作性直接决定整改成效。必须坚决摒弃“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整改”的形式主义,推动整改措施从“纸上”落到“地上”。要针对不同问题的性质、成因和影响,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每一项措施都具体实在,每一个步骤都清晰可行,每一个目标都可衡量。
(一)制定个性化整改措施
各责任单位(以牵头单位为主,会同主要责任单位)须**于7月22日前**,对照《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表》和《问题整改初步思路报告》,制定完成《XXX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可检查。例如:针对督查反馈的“XX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度滞后”问题,整改措施不能仅写“加快进度”,而应明确为“由区住建局(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于8月5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补办手续;责成项目承建方XX公司,于7月30日前增加一个专业施工班组,优化施工时序,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并同步推进管网铺设”。再如,针对“部分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企业知晓率不高”问题,措施应明确为“由区工信局牵头,联合税务局、人社局,于8月10日前完成第二轮‘政策宣讲进园区’活动,覆盖全区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及重点中小微企业,覆盖率100%;制作政策‘一图读懂’和短视频,通过政务公众号、企业服务群在8月15日前完成推送”。
所有专项整改方案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7月23日前统一报区(市/单位)督查室备案,作为督查验收的根本依据。
(二)设定清晰整改时限
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整改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实行分类别、分阶段的时限管理。**第一类为立行立改问题**:主要指程序性、事务性错误或可以立即纠正的不规范行为。此类问题整改时限不得超过收到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即**必须在7月2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并提交销号申请**。例如,资料归档不规范、个别数据填报错误等。**第二类为短期整改问题**:主要指通过集中资源、加大力度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此类问题整改时限原则上设定在**8月31日前**。例如,完成某项许可办理、解决某个信访积案、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等。**第三类为需长期推进的复杂问题**:主要指涉及体制机制、需要多方协调或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责任单位须**于7月31日前**制定详细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推进计划,并在整改方案中明确第三季度(即9月30日前)必须达成的具体、可考核的节点目标。例如,对于“营商环境系统性优化”这类问题,第三季度节点目标可设定为“完成‘一窗通办’系统升级并试运行”、“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等。
(三)确立可核验的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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